贩卖手机卡属于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第七十一条规定,非法销售电信业务的,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如果贩卖的手机卡数量达到一定数量,还可能构成犯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,非法出售、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根据司法解释,贩卖20张手机卡属于情节严重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具体定罪量刑,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判断。
如果贩卖的手机卡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,如伪造身份证、冒用他人身份等,则可能构成诈骗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如果贩卖的手机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,如用于非法集资、网络诈骗等,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。
因此,贩卖20张手机卡具体如何定罪,需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判断。如果贩卖的手机卡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,或者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,则可能构成犯罪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