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概述
公文是机关、团体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一种具有特定格式的应用文体。公文格式联系人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为公文的收发、办理提供必要的联系渠道。规范编排公文格式联系人,不仅能够提高公文处理效率,更能体现公文规范性、权威性。
二、编排规范
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国家标准(GB/T 9734-2012)的规定,公文格式联系人应按照以下要求编排:
- 位置
公文格式联系人应位于公文正文下空一行,左空二字编排。
- 格式
公文格式联系人由“联系人”三字、全角冒号、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组成。
- 具体要求
- “联系人”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,居左编排。
- 联系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,居左编排。
- 联系电话用3号仿宋体字,居左编排。
- 如有多个联系人,应按照其职务或重要程度从左到右、自上而下依次编排,每行排两个姓名,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联系人姓名对齐。
三、编排示例
附件:1. 关于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(草案)联系人:王晓明电话:010-12345678联系人:李小红电话:010-87654321
四、注意事项
- 公文格式联系人的编排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,不得随意变更。
- 联系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完整,不得使用化名或笔名。
- 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无误,确保能够联系到相关人员。
- 如有多个联系人,应根据公文内容和办理需要合理安排联系人顺序。
五、结语
规范编排公文格式联系人,是提高公文处理效率、体现公文规范性的重要环节。各机关、团体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编排公文格式联系人,确保公文信息传递畅通。